机电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

时间:2017/12/11 10:36:51 来源: 点击:

  

   根据《嘉兴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机电工程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。

一、成立分院转专业工作机构

为规范学院转专业工作,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,机电工程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和转专业考核小组,负责处理学生转专业相关事宜。主任由主管教学院长担任,成员由学院系部负责人、教务办、学工办主要负责人等组成。

二、转专业的准入条件

全日制一、二年级在校本科生均可申请转入我院,其中一年级和进入二年级第一学期的在校本科生可申请平级转专业;进入二年级第二学期的非机电工程学院的学生只能申请降级转专业。退伍复学学生的转专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。不得申请转专业情况按照《嘉兴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规定执行。

三、转专业计划数

各专业转入学生计划数,累计控制在该专业新生入学人数的30%以内,各专业转入人数具体计划见教务处网上通知。

四、转专业录用的规则和程序

(1)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,录取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,当申请转入的学生人数不超过我院相关专业计划数时,直接拟录取;当申请转入的学生人数超过我院相关专业计划数时,以按面试综合排名从高到低按顺序录取,面试以考察学生的专业发展潜质为原则,考核内容以考察学生对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知识的掌握为主。有与我院相关专业的特长生优先考虑。

(3)转专业考核小组确定拟录取的名单,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。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,可实名向机电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提出异议或申诉。学院将按相关条件进行再审核,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提出异议者或申诉者。公示期内放弃转专业申请的学生,不再递补招录学生。

(4)公示期满无异议后,上报学校教务处。

五、其他

转专业后续管理工作参照学校《嘉兴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
六、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由机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。

七、分院转专业工作监督电话:7584(校内),83647584(校外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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